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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gust 27

    第二期沙龙纪要

    时间:2007-8-26
    地点:北大万圣书园醒客咖啡
    人员:纪彭,杜鹃,房菲,周牧,江南,周楠,刘雪婷,吕木难,高文,王威,朱奔,卡马,罗原辰,刘毅等

    主题1:周牧,魏玛共和的死亡和希特勒的上台;

    主题2:杜鹃,娼妓的历史和性产业现状;

    下次沙龙暂时定在9月23日或9月30日,地点在北大万圣书园醒客咖啡或海淀图书城的来德艺术中心,具体通知会在9月中旬发出。

    请申报题目的同学在这里报选题,谢谢合作。

    现在可能题目:

    主题1:昌晓迪,流动性过剩、美国次级债危机和信用货币

    主题2:江南,基督教传播的历史或新教的产生

    主题3:双赤字、次级债危机、伊拉克——风雨飘摇中的美元帝国

    主题4:吕木难,塔罗牌与占卜的实质

    主题5:管清友,中国石油战略

    主题6:杨琼,财税政策与跨国公司

    主题7:司南,电影的历史

    主题8:杜鹃,独生子女、核心家庭和社会转型。

    整理文稿正在进行,会尽快出来的。 

    August 25

    悲剧

    魏武一生未逢对手,文武双全,不择手段,成就霸业……那又如何?人亡政息,死后不久他的继承者就把他的事业反动了……还要给他一个太祖的名义……
    主席一生未逢对手,文武双全,不择手段,成就霸业……那又如何?人亡政息,死后不久他的继承者就把他的事业反动了……还要歌颂他是伟大领袖……
     
    天下大势,浩浩汤汤,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纵使你天下无敌,又能如何?势,不可变,人确是要老的、要死的,你在牛逼有什么用?还不如那些“好云频借力,送我上青天”的人,反正不是英雄就没有悲剧。
     
    魏武和主席是逆历史潮流?还是力往狂澜的悲剧英雄?由你怎么说!这是一万年也说不清的,非到人类绝种的一天为止。这就是昆德拉《不朽》中所说的“永恒的审判”,也是我一生的追求!
     
     
    August 21

    注意了

    第二期两个题目的提纲、讲稿和参考书目已经出来!详情请登陆 http://blog.sina.com.cn/xzssl
     
    希望在周日之前都看看,有个准备。
    关于魏玛共和的灭亡自然是有经济、政治、民族文化、社会心理等多方面的原因。因此各个学科不同角度分析解释这个历史过程将会给我们认识这段历史提供更多的机会。一个有着帝国传统的国家,在战败的废墟上一次建立一个共和国,确实困难。但是这个共和国蹒跚这走了13年时光,而他的头9年还是使得德国经济逐渐恢复,德国的国际地位大大提高。纳粹的上台是右翼的胜利,而在魏玛共和国解体的过程中左翼也没有起什么好作用,甚至左翼也并非没有机会把德国变为一个共产国家……这些历史同我们的国家也有或多或少的相似和联系,这是我们需要思考的地方。而魏玛宪法和这个共和国一向是自由主义宪政失败的典范……施米特作为第三帝国桂冠法学家,他对自由主义的批判之有力,使得当今中国新左派对其推崇之至。左右到底是对立的还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苏联帝国和纳粹帝国有什么相同,有什么不同?希望通过这次沙龙活动,大家可以充分讨论。真理越辩越明。
     
    妓女作为一个有着千万数量级的群体,她们是公民,却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和残酷的道德批判。妓女是一种非法职业,性产业作为一个灰色产业,是叫其合法化?还是坚决打击?还是不承认不理睬?何去何从……通过认识妓女的历史和了解香港和台湾的性产业现状,可能会给我们一些启示。中国的任何社会现象都不是一拍脑袋就能想明白的,希望通过这次沙龙,引起大家对这个特殊人群的关怀和理解……
     
     
    August 19

    自由

    自由首先是一种事实,然后才是一种理念。在自由世界形成的早期,仅仅是由于没有一个强力可以限制自由,才使得自由自由的差生于无形之间。当自由状态产生并成为一个长期的事实时,而这种对自由状态的长期保有,并且实在被人们感受着时,人们才逐渐产生了自由的概念。一种共识和认同的自由理念,而这种理念又反过来激励和鼓舞着人们去保卫自由的事实。
    August 16

    第二期沙龙通知

    时间是8月26日(周日)下午2点
    地点在北大东门附近的万圣书园楼上醒客咖啡(没有不认识的吧)
     
    题目1:周牧,魏玛共和国的倒台
    题目2:杜鹃,娼妓常识——起源、沿革,兼谈港台性产业现状
     
    由于有人提议说两个政治学历史学题目会叫大家睡觉的,所以搞个吸引眼球的题目。
     
    不过由于魏玛共和国的倒台和施米特关系很密切,所以我们可能也会涉及他的学术观点。
     
     
    August 11

    第二期沙龙背景资料——施米特与自由主义宪政理论的困境,刘小枫

    •     自由主义在二十世纪经受住了左、右两种民族社会主义的政治冲击,取得了世界政治秩序的支配性权力。90年代的北美思想学术在忙乎些甚么呢?批判自由主义政治理念的热潮又一次来临了。热潮似乎体现为两端理论兴趣:社群主义政治思想对自由主义的批判和对过去的反自由主义政治理论的重新检视。在后一种理论兴趣中,施米特(Carl Schmit,1888-1985)研究热在英美理论界的出现,相当引人注目。
    •     1943年哈耶克(Friedrich A. von Hayek)针对作为「时代精神」的集体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只是其类型之一)写了《通往奴役之路》(A Road to Serfdom),但讨论法治的第六章却放过了施米特的宪法理论,只在两个脚注中提到施米特这位「纳粹的首席宪法专家」。正是这位施米特,被当今学界视为二十世纪从政治学和法理学批判自由主义宪政理论最激烈、最有力度的思想家。由于施米特曾经是纳粹帝国的「桂冠法学家」(Kronjurist),很长一段时期,施米特研究处于意识形态的禁区。后冷战时代意识形态冲突的减退和批判自由主义的新潮,使施米特研究
      在英美学界解禁。
    •   施米特是谁?汉语知识界对此人知之甚少,在评论麦考密克(John P.McCormick)的研究之前,有必要就施米特其人及其政治思想的历史传奇花一些笔墨。
    •   这位现代政治思想史上的魅力人物1888年出生于德国小镇绍尔兰山(Sauerland),1985年逝于慕尼黑,一生极为多产。作为政治思想家,施米特经历的政制变革难得的丰富:从传统帝制过渡到自由主义共和制--魏玛共和国,中经民族社会主义的帝国制(纳粹帝国),再到联军军管中建立的自由主义共和制,在这些变迁中施米特都是有影响的政治思想家。
    •   施米特与纳粹党国政治的关系,远比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与纳粹的关系复杂,德语学界为这事已经争吵了很久,迄今众说纷纭,使施米特成为本世纪最具争议性的思想家。简要地说,施米特曾经在法学上为纳粹上台大力造势,迎合纳粹党的思想,例如删除自己著作中的马克思和其它左派理论家(如卢卡奇GeorgeLukács )的注释,采用纳粹的种族意识形态术语;纳粹执政后,施米特积极为这个「领袖国家」从事法理建设,经常出没纳粹机构和会议,担任「德国法学家民族社会主义者同盟大学教师分会」主席,在1933年出版的《国家、运动、人民:政治统一体的三个肢体》(Staat, Bewegnung, Volk: Die Dreigleiderung derpolitischen Einheit)中称希特勒既是事实上的、也是合法的德意志民族的政治领袖;有学生和教授希望施米特仍然做一个「知识人的领袖」,与党的事业保持距离,他不予理会。尽管如此,施米特从来没有成为纳粹党意识形态的法学家,他的确曾努力靠近党的思想路线,但始终保持了法理学家的专业立场。譬如,为希特勒的民族社会主义帝国的修宪提出构想时,施米特吸纳了普鲁士国家议会的结构模式,主张帝国议会应由国家(官僚机构和军队)、党和人民三部分组成——普鲁士国家议会由国家机构、党派成员和社会各界(教会界、经济界、科学界、艺术界等)组成。不过,施米特提出应坚持(民族社会主义)党的一元化领导,党是领导国家的政治性动力因素,人民构成社会生活的亚政治域,党、国家、人民尽管是不同的政治实体,但不是分离的、而是统一的共同体,党是这个政治共同体(民族帝国)的领导核心,应起到浸透、领导和统一国家和人民的作用。希特勒既是国家元首、又是党的领袖,但这一政治地位是依法来确立的。这种宪政构想与民族社会主义(纳粹)党的意识形态领导理论还不是一回事。施米特在1933年初致天主教中央党主席卡斯(Prelate Kass)的信中说:「我关于宪政的论述仅仅是力图传达我对德意志宪政的意义和结果的认识,并不涉及改变党派利益......。」纳粹政权巩固以后,党不再重用施米特也在情理之中,他只被视为党的同路人。
    •   施米特投身纳粹党的事业主要有两个原因:在思想上,对魏玛共和国循英式自由主义的宪政实践感到失望;在政治现实上,看到纳粹党在民众中的巨大感召力,寄望纳粹党能走出具有民族特色的、建设现代德国的道路。这两种因素的结合促成了施米特的政治意愿:通过纳粹党的政治实践来实现自己的保守主义宪政理想,希望希特勒的道路把德意志人民「从市民宪政论长达百年的混乱」中解放出来。
    •   施米特关注的中心问题是现代国家的法理基础,其法理学—政治思想深邃、驳杂,而且几经嬗变,由最初主张「理性的」合法性理论,转向抨击魏玛自由主义宪政、主张「政治的实存主义」(der politische Existenzialismus),再到纳粹时期主张「种族的」合法性理论,战后则提出「历史的」合法性理论。第一次转变是决定性,自此以后,施米特思想的大方向已由对自由主义的批判决定了。战后施米特被美军军管机关拘押了一年,施米特极力为自己辩解,称早与纳粹划清界限,逃脱了纽伦堡法庭的传讯。几年后,施米特的论着就又回到当年批判魏玛宪政的主题。
    •   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不能因为施米特曾经投身纳粹党的事业,就认定他对自由主义的批判及其政治学说毫无理论意义,否则就可能是在以一种泛道德化的立场来看待施米特的政治思想,而泛道德化恰恰是施米特政治—法学思想(也是民族社会主义思想)的习性,而不是自由主义思想的品质。80年代英语思想界的施米特热,实际是由新左派理论家炒起来的。但显然不必把新左派理论与法西斯主义划上等号,在理论上认真看待施米特的政治-法学理论,并不等于就在道德和情感上站到民族社会主义的事业中去了。应该清楚的倒是,新左派理论家与自由主义理论家看待施米特的政治-法学理论的思想立场是不同的。
    •   麦考密克的《施米特对自由主义的批判:反技术论的政治》(Carl Schmitt'sCritique of Liberalism: Against Politics as Technology)一书,代表了英语学界研究施米特的最新成果,被思想评论界称为「英语学界第一部有深度的探讨施米特政治、法律和文化论着的批判性著作」。作者并不打算像新左派或右派那样去发皇或祭献施米特的理论,而是通过理性分析找出施米特思想中的「合理内核」。本书的研究重点是魏玛时期的施米特思想,涉及纳粹时期和战后时期的施米特思想不多,其原因之一即是便于把握施米特的自由主义批判的「纯粹」理论部分:尽管施米特一生都在与自由主义宪政构想搏斗,但基本思想是在魏玛时期奠定的。更重要的是,当时施米特尚保持有一个知识人的独立性,而不是作为纳粹份子批判自由主义。
    •   施米特的自由主义批判既涉及欧洲近代思想史上的许多重大问题,也牵扯到德国在现代转型时期政治文化和民族精神的复杂情结。因此,分析施米特的自由主义批判,需要在一个较大的思想史问题框架中来进行。麦考密克在书的第一部分花了90页篇幅来锁定思想史问题的框架,再用170多页的篇幅(第二部分)具体讨论施米特对自由主义的批判。
    •   自马基维利(Niccolò Machiavelli)和霍布斯(Thomas Hobbes)的政治理论以来,国家政权的世俗性质已经不可逆转,而世俗统治权力的合法性如何建构、国家的统治权限究竟有多大,成为近代政治思想的基本问题。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是在这一问题上冲突激烈的三大论述。魏玛共和国时期的宪政论争,就是这三种「主义」在究竟应该建立甚么样的德国宪政问题上发生的。作者认为,这些问题实际上在北美的当代政治文化之中延续。麦考密克的问题意识是:通过辨析魏玛宪政时期的施米特政治思想,为解析当代北美政治理论状况提供一个窗口。
    •   施米特属于德国新保守主义,德国浪漫主义政治思想的传人,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海德格尔属于这个阵营。从1919年至纳粹上台前,施米特写了大量著作,全盘攻击英式代议民主理论:举凡多元论原则、公共性、程序论辩、权力分离、违宪审察权等等,都使得一个国家无力决断「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毛泽东所谓「革命的首要问题」--施米特称为「政治的」首要问题。施米特认为,自由主义本质上是一种技术论,技术的根本就不是「政治的」,就好象海德格尔说,经验理性主义根本就不是「哲学的」。施米特与尼采、海德格尔共享的理念是:以德意志的民族神话来抵制西欧的技术统治论的现代性。
    •   魏玛宪法是韦伯(Max Weber)一帮自由主义者搞出来的,施米特的自由主义批判因此也可以算是对韦伯思想的清算,基本问题是:以理性化为基础的自由主义是否普遍的现代性?德国的现代性不可以有自己的民族特色?在锁定研究的问题时,麦考密克把施米特的思想意向界定为「力图超逾韦伯的现代性范畴」。在(第二部分)具体考察魏玛时期施米特的政治思想——紧急权力论、代表论、法理学和国家论时,麦考密克把分析重点放在施米特与韦伯的对立,就是可以理解的了。基本对立在于,自由的立宪还是(人民)民主的立宪、实证论法理学还是新自然法理、形式理性还是实质理性。
    •   韦伯向来被看作自由主义的社会思想家,但韦伯是德国的自由主义民主理论的先驱,还是一个炽热的民族主义者,德国理论界一直有激烈的争议。一些论者认为韦伯实际上是「现代的马基维利」,是权力政制而非自由民主政制的理论家,法西斯主义的全民领袖论实际上接近韦伯的魅力领袖的观念。蒙森(Wolfgang J.Mommsen)就持这种看法,他论证施米特的一些基本理论出自韦伯。例如,施米特把韦伯的代议制理论和魅力型领袖理论当作自己的政治理论的出发点,施米特挖苦代议制,为总统不受在他看来已经过时的议会制的控制辩护,而他对代议政治的功能主义理解及其对全民表决作用的偏好直接基于韦伯的论述。以为韦伯与施米特决无共同之处的看法,是缺乏根据的,不能用今天的眼光来解释韦伯的宪政理论,韦伯的政治理论无论如何没有为自由民主政制勾画蓝图。
    •   这里,我们扼要从实证论法理学与新自然法法理学的对立来看一下这一问题。通常认为,施米特对自由主义法理学的批判主要针对凯尔森(Hans Kelsen)。的确,至少在魏玛时期、二战期间和战后,施米特与凯尔森一直在激烈论争,这是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在法学-政治学方面最有深度、也相当惊心动魄的较量。1931年,施米特刚发表《宪法的保障者》(Der Hüter der Verfassung)一书,凯尔森就发表〈谁是宪法的保障者?〉(“Wer soll der Hüter der Verfassungsein?")予以反驳。两人的思想对立在于如何解释法律实践(法律秩序)的性质。在施米特看来,一个国家的法律秩序应受「国家意志」支配,任何国家都应拥有政治主权并通过行使主权获得的政治和行政统治秩序保障国内的和平和稳定。但国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历史具体地、有民族差异地形成的,任何现代民族国家都有自己习传的「国家伦理」(Staatsethik),这就是一个国家的「国家意志」,它决定一个国家应该有甚么样的宪法。宪法是次级性的,「国家伦理」才是首级性的。因而,自由主义的理性化普遍性是荒谬的,现代民族国家各自的「国家意志」不同,宪政形式必然不同。在这样的宪政设想中,个人自由以及自由的民主当然不是首要的政治价值,国家的权力相当大,其权力的正当性来自于保有民族的传统价值及其统一体。在凯尔森看来,这种关于国家及其法律秩序的观点是传统自然法的现代版:通过一个伦理—宗教的权威实体(在古代是教会或神权统治、在现代是民族国家)来构成实在的法律规范。凯尔森的实证主义「纯粹法学」的基本主张是,赋与实在的法律规范以自足的法源,这就是法律规范自身的形式织体,由经验的法律材料来构成法律秩序的网络。法律要维持社会的正义状态,自然法法理学主张实质正义——譬如说「平等原则是正义的实质」,实证主义法理学主张形式正义——因为人类永远没有办法决定甚么是平等的或谁是平等的,只能依形式理性来决定。自由主义的立宪是法律秩序限制国家权力,宪法是首级性的,国家是次级性的。
    •   其实,在施米特那里,国家还不是首级性的。在国家观念背后,还有历史—民族的宗教—伦理价值。这样就可以理解,为甚么施米特批判自由主义法理学的论着要命名为「政治的神学」。这里的「政治神学」的含意不是指一种神学主张,而是指「形而上学与国家理论极其有益的平行性」,由于「现代国家学说的所有精辟概念都是世俗化了的神学概念」,「神学与法学论证同知识概念之间就有结构的同一性」。可以看出,施米特投身纳粹事业,绝非「策略性的」,而是因为他看到实现民族特色的伦理国家的宪政构想的历史机遇:除了民族社会主义的政党,还有谁能够体现德意志民族精神的国家意志呢?
    •   麦考密克认为,魏玛时期的施米特把法律实证主义视为技术统治论,尽管明里暗里针对的都是凯尔森,但批判形式主义法理学的最初动因甚至整个推动力,却是韦伯的法律社会学观点。这里涉及对西方法律传统的历史演化的解释:在韦伯看来,西方法律传统是理性形式化的,但理性化形式有两种基本类型——实质理性的形式化(前现代社会的法律系统)和逻辑理性的形式化(现代社会的法律系统)。施米特以为,这论点必须加以审察和检验。一般认为,《政治的神学》(PolitischeTheologie)(1922)是攻击凯尔森的国家和法律学说,1923年的《罗马公教与政治形式》(R?mischer Katholizismus und politische Form)一书才直接针对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Protestantische Ethik und der Geist des
      Kapitalismus),麦考密克依据乌尔门(G. L. Ulmen)的研究说,《政治的神学》也是针对韦伯,因为施米特自己说他是「作为一个历史学家涉足政治神学」的。这里涉及的问题要害是:前现代社会的西方法律传统是否理性形式化的。施米特完全同意韦伯对现代法律的定性--其本质是技术论,但不同意韦伯带有新康德主义色彩的对西方法律传统的解释。在他看来,西方传统法律(公教的政治形式)的基础不是形式化,而是切身的决断:具体的个人,而不是形式化的系统决定法律秩序的形态。技术论的现代实证主义法理学的根本困境就在于,抽象的形式法律系统与具体的、涉身的现实之间会有无法弥合的鸿沟。
    •   也许这就是麦考密克所谓施米特的自由主义批判中的「合理内核」之一。在现代之后的政治文化语境中,各种身分群体、性别群体、
    •   族群群体的切身政治诉求对形式化程序正义的法律秩序的冲击,的确是自由主义政治理论必须面对的。新左派对施米特思想感兴趣,原因也正在于此:施米特的确看到自由主义的脆弱之处。然而,韦伯与施米特对自由主义政治理论的批判虽然有一致之处:指出技术统治的空洞化危险、推崇魅力型的政治领导,但韦伯的技术统治主要指官僚化,推崇魅力型的政治领导是为打破官僚主义铁笼而必须(?)付出的代价。但韦伯并没有跳进民族精神神话的汪洋,而是把英国议会民主制度视为理想的制度,并赞同法律实证主义对自然法的删除。韦伯与施米特对自由主义民主宪政的批判,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即不是民族文化主义式的批判。
    •   麦考密克认为,战后北美政治思想的主流受保守主义政治理论大师史特劳斯(Leo Strauss)的支配。这体现在文化理论(布鲁姆 Allan Bloom)对传统价值的强调、国内政治思想(深受哈耶克影响的金里奇Newt Gingrich)的进步-「自由」的技术经济意识形态,和国际政治理论方面(亨廷顿 Samuel P. Huntington)找寻新的国际敌人(决定敌友是政治的首要问题)。麦考密克以为这些思想都可以追溯到施米特的保守主义理论。哈耶克在其《通向奴役之路》中放过施米特,也是可以理解的了:在文化守成方面,哈耶克实际相当欣赏施米特。
    •   政治极右派当政,左派的日子当然不会好过。但自由派当政,右派与左派就可能携手。魏玛共和时期,抨击魏玛宪政的不仅是施米特一类的极右派,还有社会民主的左派。法兰克福学派对自由主义的抨击与施米特相当一致,都指它是技术统治论,也都攻击韦伯的工具理性观。这样看来,当前自由主义宪政的理论困境,就与魏玛时期的情形相差不大了。
    •   施米特希望有民族特色的德国宪政保留一个世俗的神性价值资源,这自然不是传统的上帝国,而是民族精神价值的神话——费希特(Immanuel H. Fichte)的民族精神哲学、黑格尔(G. W. F. Hegel)的伦理国家学说、荷尔德林(Friedrich H?lderlin)的德意志魂的诗歌,已经编织了施米特希望为有民族精神特色的德意志宪政提供国家意志的质料。麦考密克相当忽略了新黑格尔主义在施米特个人思想史和德国政治发展史上的影响力。实际上,魏玛时期的宪政论争背后是新康德派与新黑格尔派的论争。基塞韦特(Hubert Kiesewetter)二十多年前的一项研究详实地查明,受过德国浪漫派浸洗的新黑格尔主义是魏玛「议会民主制的掘墓人」和民族社会主义帝国的「奠基人」;施米特对魏玛宪政的批判正是基于新黑格尔主义的「有机」国家理念。施米特对霍布斯的礼赞是在纳粹时期的《霍布斯的国家学说中的利维坦》(Leviathan in der Staatlehre des Thomas Hobbes)开始的。麦考密克在讨论施米特的《政治的浪漫派》(Politische Romantik)时,没有对其黑格尔法哲学背境作深入的分析。
    •   这涉及到对当今「主义」论争的认识:无论新左派还是社群主义,黑格尔主义都是重要的思想资源。泰勒(Charles Taylor)在其黑格尔研究的结尾时呼吁:「我们与浪漫主义时代遥相呼应,他们值得我们认真地反省学习,尽管他们的学说理论,在当代的眼光下,不免显得奇特怪异。」凯尔森在显然是针对施米特的新自然法理论而写的〈自然法学说与法律实证主义〉这篇重要论文中说过:近代自然法学说一直以支持王权和祭坛来坚持保守主义价值,如今代替旧自然法学说而出现的是新意识形态:「仅仅以民族精神代替理性或自然作为一个自然秩序的渊源」,与自由民主的人造秩序的对立。这种新自然法学说借助历史法学派,使它成为自然法学说的革命观点的新理论手段。在当代的思想语境中,代替历史法学派为新意识形态提供新理论的是人类学法学派,它要求法律秩序保有习传的「民族精神」。自由主义当今面对的社群主义或文化多元政制论(这让人想起施米特有民族特色的国家学说)的挑战,实际是十八—十九世纪浪漫主义政治思想的延续,其理论坚核是以民族共同体的文化价值作为民主政制的基础,这与民族社会主义颠覆魏玛自由主义宪政之前的思想论争有相当的类似。施米特的政治—法学思想的基调是拒绝英式自由主义的宪政构想,主张德国走有自己民族特色的国家现代化道路。当今,文化多元政制论的一个基本论点,即是攻击自由主义宪政的理性建构的普遍性。这类攻击在中国现代政治文化思想史上不是没有过,不过,晚近汉语学界中随泰西学界再兴文化民族主义,其理论资源已经丰厚多了。
    August 09

    推广沙龙官方BLOG

    新知识人文沙龙的地址:http://blog.sina.com.cn/xzssl 
     
    许多人抱怨找不到沙龙BLOG的连接,其实是他们没好好找,我再贴一遍。
     
    PS:今天在家休息。连续上课好累的,所以休息一下。正好绵羊要请我吃饭,就去了,结果还是忍不住抱怨了总理的不是……绵羊同学说是我的不是,叫我应该学会迁就女孩子……还对“蛋糕”事件表示震惊,说我实在是太不会办事了。再此我深刻检讨这个问题。接着我们又谈到阶级性问题,结末的教训是——我这样的历史学过剩动物看什么问题都看的跟阶级斗争似的,是一种反革命行为……我又一次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想法。
     
    August 07

    唐绍仪

    中华民国首任内阁总理  ,国民党政府官员。字少川。生于广东香山(今中山市)。1874年被清政府选派到美国留学。1885年到天津税务衙门任职。随后被派往朝鲜办理税务,成为清政府驻朝鲜大臣袁世凯的书记官和得力助手。1904年以清政府议藏约全权大臣身分,先后两次与英国办理交涉,签订《续订藏印条约》,使英国确认中国对西藏地方的领土主权。武昌起义后,充当袁世凯内阁全权代表,于1911年底开始与民军全权代表伍廷芳举行议和谈判,达成在湖北、陕西、安徽、江苏、奉天等地的停战协定。后继续与伍廷芳秘密磋商关于清帝退位的优待办法,以及孙中山的辞职和由袁世凯继任的各项问题。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为第一任内阁总理。经孙中山同意,他加入了同盟会。1912年3月到南京组织新内阁,4月迁往北京。唐力图推行责任内阁制,同袁世凯的意图不能相容,被迫弃职离京。1917年参加广州护法军政府,任财政总长,后为七总裁之一。曾参与与北京政府代表举行的议和谈判。1920年后退居家乡。1931年5月任广州国民政府常务委员。九一八事变后,任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国民政府委员。1932年任西南政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兼中山县县长。日本侵占上海、南京后,策动其出任伪政权首脑,未成事实。后在上海寓所被国民党军统特务刺杀身亡。  
    August 06

    二十五岁了

    二十五岁。
    最近很开心。这里是一个坑,可能永远是一个坑。
    August 05

    分类与类型化世界的统一悖论

    引子:

    福柯的笑声——事物的秩序:我们认识与想象世界的边界何在?类型化世界的基本构型

    巴别塔的隐喻

    EVA——人类心灵补全计划:性别的补全?

     

       

     

    问题从哪儿开始呢?

    伟大的思想家王弼以这样的方式表达:

    “朴,真也。真散则百行出,殊类生,若器也。圣人因其分散,故为之立官长。以善为师,不善为资,移风易俗,复使归于一也。

    他又说到:

    “始制,谓朴散始为官长之时也。始制官长,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也。过此以往,将争锥刀之末,故曰,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也。遂任命以号物,则失治之母也。故曰,知止所以不殆也。”

     

    上面引子和王弼的文字,为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

    世界是否具有一种原初的整全性(oneness)?如果这种整全性存在的话,那么它是如何分化为具体的事物的?事物的类型化与世界的分化有什么关系?分类的世界是何以存在,何以确立其秩序的?分类的世界与事物的命名之间相互确立了什么样的限制?从分类的世界重归于整全性的道路,究竟是否存在?我们还可以在他之后继续提问:“分类活动是以什么方式不断持续进行下去的?分类活动与世界的真实存在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分类被如何确定为一种社会制度……

     

    法国学者涂尔干、莫斯用我们今天更容易李理解的方式表达:

    “所谓分类,是指人们把事物、事件以及有关世界的事实划分成类和种,使之各有归属,并确定它们的包含关系排斥关系的过程。……实际上,我们对事物分类,是要把它们安排在各个群体中,这些群体相互有别,彼此之间有一条明确的界限把它们清清楚楚的区分开来。”

       更重要的是:

             人类心灵是从不加分别的状态中发展而来的。”

     

    从不加分别的状态到类型化世界的过程,最重要一步是“‘人’第一次说出‘我’的时候。”一旦人类学会用符号来表征世界,整全性就以“分类”这种特殊的形式获得了新的生命。在这样的处境之下,以真理来构建事物的秩序,就代替了最初的整全性。“统一性”被当作真理的本性,并成为可欲求的东西。

    如何理解真理的统一性呢?利科说:“真理在我们看来是一种调节概念,是在客体方面统一知识和在主体方面统一客体”。真是说的很透彻了。真理的统一性意味着确立一套普遍而有效,严丝合缝的事物体系,它们经由某种无意识的中介条件被组织在一起;同时真理的统一性也作用于个体,促使每个个体的有限性服从于真理的普遍性。这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张力。

    对于人而言,真理本身具有外部性。而当这个外部性被遮蔽的时候,唯有具体的人,成为真理统一的承担者。这就会表现为一种对“是非”的判断,所以郭象说:“先分别而有是非,先造途而后至越”。于是真理统一的诱惑,常常被交付于三种具体方式:暴力、谎言和教。(必须承认,那天大家的提问确实给我很多启发,使我重新思考了三者的关系。我所引用的学者利科似乎暗示教权与谎言是不可分割的。但不得不承认这就把纯粹的信仰剔除在外了。我觉得必须重新思考这个问题,此处暂时延续我原来的思路。)前两者大家容易理解,我主要谈谈“教”。 它既非纯粹的暴力,又非赤裸裸的欺骗,而是平和、善诱的强制表达。这正是被称为“符号权力”的东西。它本来是真理统一最为恰当的承担者,是从知识论上接近真理的代价最小的途径。但它始终将自己的角色遮遮掩掩,不肯将自己的真实面目暴露给别人。

    施教者常常有着与特定知识储备相应的身份,他们既可以是某种传统的传习者,也可以是某种技能的掌握者,甚至就是某种知识的生产者。教的内容可以是一些知识,可以是“方法”,也可以是道德原理和准则。尽管年龄、性别、特异的秉赋和巨大的力量,都有可能成为施教者获得资格的理由;也就是说,施教者并不一定是具体的人,他们(它们)可以是具备教的权力的一切实体。但最重要的是,他们被认为与某些完善物的距离比别的人更加接近,同样,每一个施教者,几乎都对自己团体之外的其他施教者表示排斥。除了那些可以被明确写在书本上或用正规的语言表达出来的东西之外,受教者还模仿着那些接近真理的“做法”不过,真正的施教者注定孤独,他没有朋友,只有教的对象和不服从者:他自谓真理的不二传人。

    施教者又是一个区分者,辨别者。他不断地将受教者们的才智、天赋、过去的经历放在天平上细细考量。他要像掘金一样寻找出最具潜力的受教者,让自己相对于真理的位置传递下去。此外,他还要为那些“二流的受教者”作出安排,因为他们是毕竟是“可教”(teachable)的人,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看到真理的背影。当然,还有一些人冥顽不灵,他们是“不可教的人”,是被驱逐和淘汰的对象。(不过,他们还会在别的施教者那里成为新的受教者。)分享普遍性的施教者们必须要处理这些不可教的人,否则他们就会成为多余的类型而对真理的统一构成威胁。教者的逻辑非常简单,只要受教者承认了施教者具有“教”的合法资格,真理统一性在形式上就达成了,就免去了为了得到承认而进行的生死斗争但是,这只是对施教者有而言的单方面的胜利,是受教者自甘情愿的投降——承认的受教者仍然处在与其它受教者激烈的竞争关系之中。

    诚然,被意识到的“教”的活动常常是通过学校、大众媒体或国家的意识形态宣传手段而完成的。不过实际的情况是,“教”的活动并非仅仅存在于一种制度化的关系中——施教者并不完全等同于教育者(educator)。施教者有时更是一种性格,一种随时可能在情境中表达其分类愿望的演说者,是求真意志无时不在的绽放。换句话说,每个人都是一个潜在的施教者,在不同的上下文中改变着自己的身份。教的活动,就此与真理的统一形了一个悖论:统一的意图无时不在,每个施教者都试图将自己所守的类别扩大到真理的“大一”(Un)上去,却在施教者无休止的相互争论中化为虚无。为了避免这个最坏的结果,施教者就难免与暴力和谎言结成联盟,为那个破碎而危险的真理戴上一幅华丽的假面具。

     

    我实际上只着重谈了一下统一性问题与分化的关系,而对于分类与分化,特别是社会学的部分,还有很多有意思的问题。不过我不想展开了,涉及的专业性太强,大家都会没兴趣的。最重要还是我引的王弼和涂尔干,他们几乎表达了一切,我只不过是个传声筒罢了。 

    August 04

    沙龙公告

    由于我太电脑白痴以及MSN的这个空间上传照片的感觉不好(其实应该可以改) 
    今后沙龙信息完整版会在SINA-BLOG,这里会总结公告事务和总结文字。
    如果有一天我把MSN的空间如何弄好看了,再会通知大家。不过我看没那一天了,嘿嘿~!
     
    PS:SINA-BLOG地址在前面找去!
    August 01

    [政治史]清末体制内外的博弈

    发表人 :纪彭
    晚清是一个整体性的时期,从1891年开始到1911年结束,20年的时光。在时期上可以大致分为前甲午(1891-1895)、戊戌(1896-1898)、庚子(1899-1903)、拒俄运动和日俄战争(1902-1905)清末新政和立宪运动(1906-1911)五个时段。在这20年的时间里,体制内外各个派系无时无刻不在运作着、合纵连横着、互相渗透着、互为奥援着。

     

    在这里我首先介绍一下晚清几个最重要的政治派别。在体制内,主要有光绪皇帝和他的近臣组成的帝党、在慈禧太后一边,后党内部分为保守派和改革派、以及地方上的督抚。

     

    庚子后逐渐形成了留学生派别主要是英、德、日,三国的留学生,他们主要进入外务部和邮传部,由于铁路借款合同数额巨大,又和外国人交往密切因此交通部也自成体系。袁世凯,盛宣怀,梁士怡等人控制着这些外事部门,形成利益集团。

     

    在体制外维新派是最重要的政治势力,也是一种政治思潮。以康党(1895189819001905)为例,经历了维新、戊戌、救上、归政、反立储、勤王、保皇、立宪的发展过程,其人员构成和组织结构也屡屡变动。他们与另一些改良派,革命派甚至和体制内人士的关系也经历了很多风波。

     

    主张维新改良的政治派别不止康梁一家,开始就有台湾共和国派、浙东派等几个派别,这些改良主义者在20年的风雨中不断调整自己的政治路线图,先后组织了维新运动、勤王运动、中国国会、保皇会、宪政会、立宪运动、以及和政府妥协成立咨议局和资政院。

     

    体制外另一股力量是革命派。兴中会-同盟会(1894-1905)系统是其主宗。这个政治集团主要是以策划反清起义,推翻专制国家为宗旨,先后组织10次起义,其中萍浏醴1906、黄花岗1911两次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前者是利用组织会党模式的失败,后者是最大规模的行动。

     

    同盟会并非一个坚强的组织,是由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三家联合成的。成分基本以地域划分兴中会是广东派(孙文,郑士良)华兴会是两湖派(黄兴,宋教仁,谭人凤,程潜)

    光复会是浙东派,(蔡元培,章太炎,陶成章)

     

    同时,在同盟会外还有其他的派别,他们和同盟会若即若离,有时是独立的,有时是合作的,有时是归附的。体制外争权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孙文和陶成章、章炳麟的争夺同盟会的领导权。在地方上湖南的华兴会黄兴与共进会焦达峰就有争执,黄兴问焦达峰是不是同盟会系统的人,焦达峰回答:“异日公功盛,我则附公;我功盛,公亦当附我”,在体制外作为一个体系的同盟会也有它的体制内和体制外,之间的斗争和分歧,权力和路线之争没有一刻是停止的。而帝后两党的斗争,是路线斗争也是权力斗争。

     

     

    体制内的权力斗争也在更大的平台上展开。帝后斗争,光绪重视维新派,地方实力派开明派不满,但还是从心底支持改革;太后归政,地方实力派开明派也不满,他们看到改革的迫切性。太后对改革的必要性也心知肚明,但是权力是第一的,还是要权衡后党内部派系的利益。作为既得利益集团的后党是希望改革又害怕改革的,改革的不确定性使得他们缺乏足够的勇气主导改革。

     

    在体制内,外国列强通过多种途径希望中国改革,但是又不希望过分干涉中国。太后在戊戌政变后最希望列强理解她渐进式改革比光绪主导的变法更具有可行性,同时也希望获得地方督抚的认可,因为帝国必须有赖于他们的忠诚尽职。

     

    戊戌政变后,另一个尖锐的矛盾在于后党希望斩草除根,但是迫于形势不能得手。外国和督抚在这一点上支持了光绪。这种刺激使得保守排外势力主导了帝国政治。开明派本着观望的态度不进行作为。导致了义和团运动。庚子国变,打乱了国家的正常秩序。使得体制内外的博弈更加公开化、激烈化。形成多个政治派系,互相影响,互动。

     

    可以说,经历戊戌到庚子的一系列的政治风波,鼎足而三的政治格局逐渐形成。戊戌前的帝后之争,演化成庚子前的南北朝野之争;庚子中,政治势力分化组合,形成北方拳变、东南互保和勤王运动三个主线的局面;到庚子后的体制内外,朝野上下,革命改良。这正是那十年中政治斗争错综复杂的结果。

     

     

    从庚子到清帝国瓦解,这10年有两个重要的平台。一个是中国国会于19005月成立,国会的构成复杂。使得在上海的中国国会成为体制

    内外博弈的平台。中国国会的四个组成部分

    1康梁的同盟者唐才常:唐才常,孙多森(孙家鼐之侄孙)

    2浙东集团的汪康年:汪康年,胡惟志(胡惟德之弟),孙宝煊(孙宝琦之弟)

    3因拳乱南下北方名流:严复,王修值

    4南方的开明士绅:陈三立(陈宝箴之子),吴保初(吴长庆之子)、丁惠康(丁日昌之子)

    在加谭嗣同就是清末四公子……

     

    唐才常一派相对激进,同康梁等帝党走的很近;汪康年一派相对缓和,与地方督抚关系紧密。而即使是唐派内部也有分歧,唐才常主张南方自立康有为坚持北上勤王。

     

    中国国会的成员又组织其他有针对性的组织。有正气会、自立会、自立军等组织,而洪门和哥老会的势力也加入进来,增加了排满反清的声音。在这些二级组织中汪唐争夺激烈,而台湾民主国的资本起到很大的作用。

     

    正气会的唐才常与康梁的关系也是互相借重,康有名,而唐有势。正气会表面上是受保皇会统属,实际上自成系统;戊戌间,康门跋扈不仅得罪了体制内的人,连带也得罪了其他维新势力,因此中国国会中的浙东派的汪康年等士绅和康有为宿怨很深;汉口的自立军实际统帅林圭是孙中山的人,而即使是唐才常也觉得事后很难把康有为的位置处理好。自立会和正气会最后妥协到中国国会下,也是复杂形势的结果。

     

    中国国会成立时,李鸿章、刘琨一都不忌讳,张之洞也派亲信陶森甲加入。后来,张之洞在《劝戒上海国会及出洋学生文》中说:“六月间,上海设立国会,其规条甚密,未经刊布。初闻之,谓为汇集同人,考求时事,发为议论,已备当事采择,略仿外国下议院为例尔”这不过十表面文章。

     

    庚子年间,清政府由于旧党把持,自乱天下,一起内外矛盾大爆发,呈现空前危机。如何在各种政治力量的冲突较量中保全和发展自己,对谁都是严峻的挑战。地方大员,要保证辖区利益,同时又要考虑自身权力。常常是静观敷衍,千人千面。

    国会中不少人是李、刘、张等的亲友幕僚,一是互相渗透,二是在政治上也有一定共识。都有改革的动机。但是权力毕竟是权力,互为奥援,互相倚重而已。而对于国会的主张,实际上高层并不看重。李鸿章接到汪康年的上书,说:“乳臭小儿焉知国家大事”一笑置之。

     

    在国会存在的时期,立宪和改革还是禁区。因此一切合作、妥协和博弈都是地下的。即使天下大乱,督抚的权力基础和合法性还是来自皇帝(实际是代表中央的太后)虽然他们也在打中枢崩溃后的算盘,但是究竟现在的权力来自中央。而国会与督抚还有一个根本性的冲突。在东南互保下,也就是不解除互保条约,国民运动无法开展。而这是地方督抚无法接受的底线。

     

    自立军失败,国会被封杀。督抚看清形势,认为中央不会倒坍,太后更重要。从脚踩两条船 变成维护中央而已。

     

    国会存在时间不长,但是是体制外各个政治势力的一次正式同盟。在策略上,还是依靠开明官僚作为支撑和后备。而后,后国会时代,维新派和体制内的互动一直不断。1906年保国会改组宪政会,袁世凯,端方,赵尔馔暗中资助。1907年康门在上海的《宪报》端赵袁张均有股。

     

    政坛角逐目的不是是非而是胜败。盟友敌人一念之间。在朝在野固然是得势失势的表现,但其中蕴含太多变数。内部厉害分歧常常超越敌我、朝野。体制内的开明派真正最害怕的往往不是在野的人物,而是同朝为官的保守的竞争者。与敌对的体制外人士结交,不仅可以增加自己的政治筹码,还可以多一个选择的出路。

     

     

     

    第二个平台是咨议局、资政院,更加合法化。早在1904年有大臣上奏立宪,到了1905年日俄战后奏请立宪者增多,如驻法公使孙宝琦,两江总督周馥,湖广总督张之洞,两广总督岑春炫,直隶总督袁世凯。这样的背景下,政府成立资政院,咨议局,做预备立宪的机关。这样立宪改良终于成为官方认可的语言。一大批知识分子和开明士绅加入到了立宪的大潮中来。虽然咨议局,资政院里钦选、民选议员各半。但是民选议员凭借能力主导了立宪机关。改良派开始劝告政府加紧立宪,并反对革命。立宪派在1907年开始推进召开国会,屡次失败。由于1908年太后和皇帝双双去世。导致体制内一场“卡位”之战激烈展开。结局是袁世凯下台,满洲贵族得势。因此1909-1911年三次请愿要求召开国会全部遭到失败。张謇,汤化龙立宪派高层开始和袁世凯接触,另谋出路。虽然清政府同意1913年开国会。但和立宪派希望1911年开国会仍相差很远。请愿失败后,梁启超说“政府真是太2了,宣统5年不会有了……”

     

    就在19113月国会运动失败的同月黄花岗起义失败。体制内外,革命与改良都筋疲力尽。

    而在心态上体制外的左右政治势力在心理上都向着激进的方向左转了,帝国最后一次的失去了自我救赎的机会。

    1911年是绝望的一年,也是希望的一年。革命派从1905年后成立同盟会,从联络会党到发动新军。1906年萍浏醴起义失败后联络会党的路线被放弃,进而改变策略在新军中发展渗透,1911年黄花岗起义失败后,革命派内部非常绝望,实力消耗殆尽。汪精卫就是在这样的情绪下去刺杀摄政王的。正是在1911年革命动力枯竭,孙的合法性遭到质疑,革命派财政枯竭,陶成章和章太炎的光复会开始独立运作,宋教仁的湖南系部分人员成立同盟会中部总部,几乎是独立机构。

     

    而政府和立宪派方面1906年五大臣出洋考察1907年提出预备立宪121908年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死去,袁世凯下台,体制内失去重心,也失去了推进改革的动力。权力位置的卡位战激化了各个派系的矛盾,牵扯了资源和精力,使得满汉矛盾浮出水面。体制内产生分裂,使得帝国处于最虚弱的时期。托克维尔所说的“一个帝国最危险的时候,不是他专制的时候,而是他试图改变自己的专制的时候,而人民总是在这个时期是最不安分的,他们看到了希望,总是觉得改变还不够快。”1909-1911年多次打压立宪派的请愿,在此孤立了自己,并削弱了自己的合法性。

     

    19111010日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事件,但是恰恰在绝望中的人们被这颗火星点燃。正是由于中央切断了妥协的通道、体制内外失去了博弈的空间和所有的政治弹性,帝国合法性的完全丧失,所有的阶层对政府丧失了信息心。才使得一次没有正式的领导人,仅仅1000人的起义葬送了帝国。

    征集沙龙LOGO

    大家好,那些有创意的,有激情的,有艺术细胞的人都给我滚出来。就这样! 

    第一期沙龙纪要

    时间:2007-7-29

    地点:蓝堡国际公寓

    人员:纪彭,杜鹃,房菲,刘韬,江南,周楠,司南,昌晓迪,高文,王威,王玮,杨会寒,程玉

    主题1:周楠,类型化世界的统一悖论与现实世界的分类操作。

    主题2:纪彭,清末体制内外各个派别的博弈。

    下次沙龙暂时定在8月26日,地点还没有确定,具体通知会在8月中旬发出。

    请申报题目的同学在这里报选题,谢谢合作。

    现在可能题目:

    主题1:双赤字、次级债危机、伊拉克——风雨飘摇中的美元帝国

    主题2:杜鹃,独生子女、核心家庭和社会转型。

    主题3:杜鹃,妓女权力——香港台湾妓权现状

    主题4:周牧,魏玛共和的死亡

    主题5:江南,基督教传播的历史或新教的产生

    主题6:杨琼,财税政策与跨国公司

    主题7:管清友,中国石油战略

    主题8:司南,电影的历史

    主题9:昌晓迪,银行????(你上次没说清楚的)

     有意见赶紧提出啊,奸笑。

    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在新浪开设了BLOG,今后一个时期MSN和SINA同时发布。

    SINA的BLOG地址是:http://blog.sina.com.cn/xzssl(就是新知识沙龙的缩写)

    整理文稿正在进行,会尽快出来的。